公共基础教学部组织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点击数:

20161024日下午,我公共基础教学部在2219进行了《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的行为和办法》的学习,以规范学术行为,加强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发展。此次学习由公共基础教学部主任张居设副教授主持,除陆尙平老师请假外,部门其余老师参加本次学习.

《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的行为和办法》是由教育部颁发,该办法共有总则、教育与预防、受理与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及附则等八章内容。在学习中,张居设副教授明确地指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严禁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等学术不端的行为。强调文件中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即通报批评,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辞退或者解聘等。

此次学习,我部老师均很重视。通过学习,认识到,在教学科研中,必须严谨治学,方能提升自我的学术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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