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6号)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的文件精神,2015年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学院进行预申请后,方可在生源地进行贷款申请。
会计系接到院学工发〔2015〕34号《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有关通知》后,及时召开班主任、班干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宣传贷款政策,让学生真正了解助学贷款的含义; 组织预申请贷款工作,认真审核未在贫困库却想要贷款的学生上交的贫困佐证材料,杜绝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发生,让真正贫困家庭的学生到助学贷款的帮助。
截止6月16日,会计系已对2015年欲贷款的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如期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名单提交至院级资助部门。
(学工老师在对班干部们进行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培训)
(会计系学工副主任在认真复核生源地贷款申请材料)